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2025年消防器材 采购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2025年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1.确定一家定点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以下2025年度消防日常维护器材(含大坦沙校区、龙归校区、新市校区、华侨校区消防器材):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桂安 |
MFZ/ABC4 |
具 |
400 |
2 |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
桂安 |
MFZT/ABC30 |
台 |
40 |
3 |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
桂安 |
MT/2 |
具 |
100 |
4 |
消防应急标志灯 |
桂安 |
PA-BLZD-I1LR0E2W |
台 |
200 |
5 |
消防应急照明灯 |
桂安 |
PA-ZFZD-E2W-DT1 |
台 |
200 |
6 |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
桂安 |
TZL30 |
个 |
1000 |
7 |
灭火器组合箱 |
俊安 |
4*2+2 |
个 |
300 |
8 |
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
海湾 |
JTY-GD-G3X |
套 |
350 |
9 |
手报,按钮 |
海湾 |
J-SAM-GST-9122B |
个 |
40 |
10 |
声光报警器 |
海湾 |
GST-HX-240B |
个 |
40 |
11 |
模块 |
海湾 |
8300,8301,8305,隔离各10套 |
套 |
40 |
12 |
消防水带(配接扣) |
桂安 |
8-65-25米 |
套 |
200 |
2.合作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按月分批供货)。
3.项目最高限额: 29.28 万元,本项目项下各项采购金额不得超过该最高限额。
三、确认中标单位办法
满足采购需求且综合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报价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要求
1.合同内货物为采购人日常消防维护耗材,用于损坏或过期后更换使用,各校区每月检查更换一次,供应商需按月将消防器材送至指定校区各建筑楼层内并安装、调试到位,由采购人安排人员验收并签字确认,并将换下的废旧器材统一集中摆放到指定地点,废旧器材按采购人要求由供应商集中撤回处理。
2.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送货到校方指定位置,5天内安排技术人员完成更换、安装、调试。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须提供投标日期前6个月参保证明。
3.订单价格已包括产品采购、设计、制造、包装、运输搬运、安装、调试、开通必要的备品备件、零配件、质保期服务等供应商为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全部含税费用。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后30天内支付70%费用,合同结束前30天内供应商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30%费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的,采购人可顺延款项支付时间,顺延支付期间,不计算利息。
2.申请支付前,供应商应先行向采购人提供发票,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的,采购人可顺延款项支付时间。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仅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实际付款到账时间及金额以支付单位支付时间及金额为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供应商逾期完成的理由。
3.付款方式采用:对公转账方式
七、通知公告时间:2025年2月17日-2025年2月19日16时止
八、递交报价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2月19日16时
地 点: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夏良村广财路2号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招标单位: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联系人: 严老师
联系电话:13711749223
2025年 2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