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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简介
发布时间:2017/09/10   来源:    阅读量: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本着“把握方向,先试行,再规范”的工作原则,采用“实践-研究-实践”的行动研究方式开展工作。在校企合作领域,校企、校校、企企等双方(或多方)围绕人才培养这一主题,学校和企业共创了“引企入校”、“顶岗实习”、“现代学徒制”、“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订单班”、“定制服务”等合作机制模式。

一、“顶岗实习”机制模式

【主体】学校、宝供物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宝岛眼镜有限公司、广州晶东(京东)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东方眼镜连锁企业有限公司、广东骆驼服饰有限公司等企业

【基本条件】在行业内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企业,可提供学生一定数量的顶岗实习岗位,协调解决学生的住、食、交通等生活问题。

【合作方式】企业无偿为学生提供工作岗位,学校和企业共同管理顶岗实习学生,学生在生产(服务)岗位上完成生产任务,着重培养学生的生产(服务)能力,较突出生产(服务)功能,企业为学生提供劳动报酬。

二、“现代学徒制”机制模式

【主体】学校、广东宝岛眼镜有限公司、广州天图物流有限公司

【基本条件】在行业内较为先进的企业,可提供一定数量的学徒岗位,并派出师傅培养学徒,协调解决学生(学徒)的住、食、交通等生活问题。

【合作方式】学校和企业共同招生招工,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分阶段到企业学徒岗位完成培养项目,较突出教育功能,企业向学生(学徒)支付生活津贴,学校向企业师傅支付指导酬金。

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机制模式

【主体】学校、眼视光与配镜等10个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基本条件】聘请了解行业、企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在行业、企业具有一定威望和工作资历,具有教育情结的专家为委员会委员。

【合作方式】通过定期会议等多种形式,研究并指导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培养和教学环境建设等,为教师专业实践,学生实习就业等提供信息和指导,研究各专业人才培养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探索解决方案。

四、“订单班”机制模式

【主体】学校、广州晶东(京东)贸易有限公司、广州金银首饰有限公司、广州创裕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宝岛眼镜有限公司等企业

【基本条件】具有录用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的人才需求,符合学校毕业生就业定位的企业。

【合作方式】由企业向学校派出涉及到“培养目标定位,课程设置,企业人才素质要求”等订单,学校按企业订单的要求和规格,开展人才培养,整个培养过程注入企业元素、企业参与和指导,例如企业到校宣讲,派出技术骨干到校任课,提供实习岗位等。

五、“订制服务”模式

【主体】学校、万和集团、广州市汇美服装有限公司(茵曼)、广州飞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格风服饰有限公司等企业

【基本条件】业务需求与专业培养目标匹配,正规公司大小不限,有较资深专业人员能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点评指导。

【合作方式】学校根据企业的个性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制直接服务,这些服务具有开发性和创新性,充分体现了学校服务企业的层次和水平。

六、“工学交替”机制模式

【主体】学校、广东宝岛眼镜有限公司、广州市罡名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创裕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汇美服装有限公司(茵曼)、广州晶东(京东)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

【基本条件】与学校相关专业对接、具有企业资质、可提供学生培养目标对应的职业岗位。

【合作方式】企业为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职业岗位,让学生在不同的岗位上完成真实的生产(服务)项目,教育和生产功能并重,企业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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